中药的使用在我国有几千年的历史,为人类的健康作出了极大的贡献。近代,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和普及,中药的使用更加广泛。许多医生和患者认为中药无毒副作用,为求得更好的医疗和保健效果,大量使用中药及其制剂,因而造成较多的中药毒副作用对人体伤害的事例。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,确立对中药的正确认识。
1 中药的毒性
据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云:“神农尝百草之滋味,水泉之甘苦……一日而遇七十毒。”这说明古代我们的祖先就认识到,很多中药是有毒的。一般说来中药的毒性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。所谓狭义的毒性,指药物对人体的直接伤害。凡有毒之中药,多数性质激烈、作用竣猛,易毒害人体。其常用治疗量幅度较小或极小,安全性低。如:砒石、千金子、巴豆、乌头、马钱子等。若用之不当或超过治疗量,即可对人体造成伤害。轻者伤身,重者毙命。正如隋代《诸病源候论·卷二十六》云:“凡药物之有毒及大毒者,皆能变乱,于人为害,亦能杀人。”所谓广义的毒性有两个方面。
1.1 指药物的总称 明代《类经》卷十二云:“毒药者,总括药饵而言,凡能除病者,皆可称之为毒药。”“医师掌医之政令,聚毒药以供药事。”我们今天常说的是药三分毒,就是这个意思。
1.2 指药物的偏性 药物之所以能够治疗疾病,就在于它具有某种特定的、有别于其它药物的偏性。医生每取其偏性以祛除病邪、调理脏腑功能,从而达到纠正阴阳之盛衰。调整气血之紊乱,最终治愈疾病,强身健体之目的。事实上。药物毒性的这两个方面很难分开。理论上讲,凡是药物必有偏性,有偏性才可称之为药。当然,药物的偏性对人体肯定有双重作用:即能祛邪疗疾,又能造成伤害。如:黄芩、黄连苦寒清泄,即可清热泻火治疗热性病,又能伤阳败胃,引发寒邪内生或脾胃被伤等。干姜、肉桂、附子辛热,即可散寒温阳,治疗阳虚里寒,又能伤阳助火,引发火邪内生或津液被伤。凡此种种,皆谓之毒或有毒。它既包括了毒字“善而厚”之义,又包括了毒字“恶而厚”之义,许多中药论著中都有较为详细的论述。
2 中药毒性的基本因素
从现代的科学技术观点来看待中药的毒性,主要是由其是否含有毒性成分、整体是否有毒、用量是否适当所决定。而药物性质本身应当是最主要的因素。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。
2.1 品种与部位 由于历史的原因,中药的品种比较混乱,有些中药品种来源较多,各品种所含的成分与含量差异很大。如五加皮有南北之分,南五加皮属五加科,不含强心甙而无毒,北五加皮(又名香加皮)属萝藦科,含强心甙而有毒。再如山豆根分广豆根与北豆根,广豆根属豆科主含苦参碱,北豆根属防己科,山豆根碱,前者毒性大于后者。既是源于同一品种的中药,其不同部位毒性也大不相同,如全蝎,蝎尾比蝎身毒性大的多。苍耳子全株有毒,但果实比全草毒性大,嫩叶比老叶毒性大。
2.2 产地与来源 同一种中药。不同产地,其成分含量差异很大,毒性也有很大差别。如据测定,产于四川南部的乌头的毒性成分是产于甘肃的乌头的毒性成分的3.2倍。有些矿物质的中药如石膏、滑石,其成分含量差异更大。临床有报道服用31 g生石膏而致死者,查其原因为石膏中含砷量过高所致。
2.3 采集时间与储存条件 植物的根茎叶、花果,都有一定的生长、成熟期,如苦楝皮,春天采集毒性最大(活性成分的川楝素含量最高)。有些药物的采集时间不当也影响其毒性。史料记载有毒蜂蜜多产于农历七月。其原因是此时多数植物花期已过,而有毒植物却竞相开花,蜜蜂饥不择食,采集有毒植物的花蜜酿造所致。对此,早在唐代名医孙思邈曾告诫云:“七月勿食生蜜,令人暴下。发霍乱。”对于储存方式不当而致的中药毒性,容易理解,潮湿、霉变等均可产生毒性。此外,某些矿物药遇光照可使其发生氧化还原或分解化学反应,毒性大大增强。
2.4 炮制与加工方法的影响 中药材通过炮制加工,内部各种成分即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理化变化,不少中药通过炮制,其毒性减少或消除。如生半夏有毒,能戟人咽喉导致失音。但通过115~121℃加热或白矾水浸泡,可消除毒性。蜈蚣有毒,但经开水烫和干燥后,毒性蛋白几乎全部灭活,毒性大大降低。当然。有些中药也会因炮制不当而毒性增加。如雄黄有毒,用火煅后则生成砒霜,使毒性剧增,所以我们应当严格遵守中药的炮制规范进行炮制。需要明确的是:中药的某些制剂有其特定的作用与用途,改变其剂型或服用方法者,也有可能使毒性增加。所以要以法炮制、尊方使用,才能保证中药的安全使用。
3 由使用方法、人体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毒性
中药的使用以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为指导,合理配伍,辩证用药乃是中医的根本。众多医家在几千年的临床实践中创造了无数的中药合理配伍的传统、经典名方以及数不清的经验秘方,为人类的健康做出了不朽的贡献。同时我们的前辈也总结出了许多中药配伍不当而使毒性增加的例子。如中药的十八反、十九畏。有些无毒的中药因合用而产生毒性。另外,给药的途径、用药次数、用药时间、施药的面积等,都与药物毒性的产生有关,应予重视。而人体和环境因素对中药的毒性产生也有重要影响。体质强的人对药物的耐受力强,体质弱的人,使用中药容易造成药物的毒性伤害。当然,个体差异的因素也有很大影响。有报道,某单位因误食天仙子造成八人中毒,中毒的最大剂量为30 g,最小量15 g,相差1倍。可见人体是一个复杂的、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着的有机体,这不断变化的机体生理或病理环境,直接影响机体对药物的吸收、分布、转化和排泄过程,当然也影响药物毒性的大小与有无。此外,年龄、性别、种族等因素都会影响中药的使用。还须指出的是:近年来,随着农药的使用增加和工业化的日益发展,有机磷与铅、铬、砷等有害金属的污染,可能会导致原本无毒的中药具有一定毒性。现代科学检验表明,目前中药砷污染十分突出,若长期服用被污染的中药,必然会导致积蓄性中毒,出现各种各样的不良反应。
4 正确合理使用中药
中药虽然有一定毒性,但正确使用,即可有效的治疗疾病,也会为人们的预防保健起到很好的作用。在使用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中药的毒性。
4.1 化有毒为无毒 用毒药攻病毒,是中医临床的常用方法,但用量则是问题的关键。对有大毒之中药的使用,必须严格控制用量,从小剂量开始,逐步加量,且要中病即止。不能盲目久服。而有些中药本身并无毒性,如大黄、肉桂、麻黄等,但若超大剂量使用或配伍失当,也可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。所以使用上一定要按照中医药基本理论为指导,合理使用。
4.2 严把质量关 为保证高效安全用药,最大限度的减轻中药对人体的毒害,必须从源头抓起,严把中药材饮片及成药的质量关。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。甚至从中药的栽培、采集、加工、炮制等各个环节,都应该遵守质量规范及操作标准。各种制剂的中成药均应按照药典严格检测,合格的药品必须按医嘱正确使用。
4.3 辩证用药 辩证、合理用药,是减毒的必要保证。中医之精髓在于辩证论治。中药是否对人体有毒害,在于其合理使用。每一位医者必须对药物的性效、有毒无毒或毒性的大小以及对用药方法等诸多方面有所了解,同时还必须准确地辨析用药者的体质、年龄、性别、种族以及皮肤等各方面的情况作为用药的依据,才能有效地减少或防止中药对人体的毒害。如:素体脾胃虚寒者,慎用苦寒之剂,以防伤脾胃;素患脾热胃火盛者,慎用辛热之品,以免生热助火:正虚滑脱不禁而邪未尽或又感新邪者,不宜单用收涩之品,以防闭门留寇;气虚阴亏者,不宜单用或大量用辛热之品,以防再伤气阴,等等。
4.4 防止过敏 过敏也是中药毒性的一种反应。传统观念中,有认为中药安全而无过敏的错误倾向,故而中药的过敏也常常被忽视。这里有必要提出,中药的过敏时有发生,如果临床上病人出现与疾病无关联的症状时,应予重视,详加甄别,及时防治。应特别强调指出:近几年中药注射剂发生过敏的情况屡屡出现,导致过敏死亡的病例时有发生,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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