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病情选方配药,然后按治疗要求选用下列方法:
1.桶熏法:把药物放在桶内点燃,患者坐在桶上,让烟熏患处。此法适合于熏治肛肠疾病和妇科疾病。
2.简熏法:将药物点燃后放在竹筒内,一端对准患处或口鼻,在另一端吹气,让烟熏治患处或进入口鼻。
3.药捻子熏法:将药研成细末,摊草纸上卷成纸捻子,或把药物用汤水刷在草纸上晾干后卷成药纸捻子。点燃后熏治患处,或吸入。如果药捻子不易燃烧,可以浸刷食油以助燃烧。
4. 钵熏法:将药放在小钵(碗、小盆亦可)内点燃,再将1个大小适当的漏斗反罩于钵上,使烟气集中从漏斗口冒出,熏治患处。
5.室熏法:将药放熏炉内点燃,让烟气充分冒出,弥漫全室。此法适合于消毒、杀菌、清洁空气。
6.药烟法:将药装入烟斗、烟锅或卷在纸中如香烟状,点燃后吸烟。此法多用来治疗呼吸道疾病。
7. 壶熏法:熏壶用铜皮或铁皮制成,下粗上细,底直径约15厘米、高约30厘米,上、中、下分为3层,分别为置药层、置炭层、对流层,彼此用金属丝网隔开。置药层与置炭层共有1个小门,对流层单独1个小门。顶口直径约5厘米,药烟由此冒出,还可以根据治疗需要,选择不同方向、不同口径的金属出烟口套在顶口上,以控制药烟。壶身并安有把手,以便于操作。操作时打开上面的小门,将药物放入置药层,然后将烧着的木炭放人置炭层,关上这两层的小门,套上出烟口,等冒出药烟,就可以熏治患处或穴位。
禁忌症与注意事项:
一、禁忌证
1.对药烟过敏者或热毒患者。
2.严重高血压患者、孕妇和体质较弱者慎用或禁用。
3.急性皮肤病一般禁用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一切非吸入治疗的药烟要避免吸入,患者及操作者可戴上口罩。
2.吸入药烟治疗咳嗽时,如果吸药烟后咳嗽加重,也不要中断治疗,而应适当作息,并忌食酸、辣等刺激的食物。
3.掌握好烟源和皮肤的距离,不要灼伤皮肤,温度以患者能耐受为适宜。
4.熏治皮肤病时,被熏处往往有一层烟油,不要擦去,保持时间越久,治疗作用越好。
5.熏治皮肤病,往往一开始见效较快,但使用一段时间后见效又不明显,如中断治疗,常会前功尽弃,要坚持使用。